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歷經從局部創新到整體性制度安排、從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發展到促進市場體系形成、從政策引導市場管理到依法監管的過程。大致經歷了五個階段:
起步探索時期(1978年至1991年)。這一時期的主要特征是統包統配的人力資源配置制度開始打破,企業開始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人事部門在全國開展了調整用非所學專業技術人員、人才余缺調劑工作,人力資源配置領域的服務開始發端,市場出現萌芽。
全面展開時期(1992年至2000年)。這一時期的主要特征是勞動力市場和人才市場正式確立,圍繞就業、人才資源優化配置的各類服務機構規模不斷擴大,服務業態不斷豐富。
改革創新時期(2001年至2006年)。這一時期的主要特征是勞動部門和人事部門都進行了所屬服務機構的體制改革,政府管理職能開始從辦市場向管市場、為市場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轉變。勞動部門所屬服務機構開始向公共就業服務轉變。人事部門先后提出了“管辦分離”“事企分開”“公共服務與市場經營性服務分離”的改革要求。
統籌發展時期(2007年至2012年)。這一時期的主要特征是人事和社會保障部門合并,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全面展開,管理體系日益完善、宏觀調控水平不斷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業形成并快速發展。
跨越式發展期(2013年以來)。這一時期的主要特征是制定法規政策提速,政府管理轉向政策制定、產業引領和營造環境,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形成,公共服務與經營性服務分離,服務業獨立門類地位完全確立。